关于对青岛浩半岛·BOB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逄增伦、孙建、夏海燕采取出具警示

2024-08-29 0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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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逄增伦作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孙建作为公司总经理,夏海燕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尚婵瑜伽官网、勤勉地履行职责,造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及上述责任人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第七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控股股东、董事长逄增伦、总经理孙建、时任财务总监夏海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半岛·BOB,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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