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系统经费管理使用负面半岛官网清单

2024-08-08 19: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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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严禁利用组织职工活动之机给工作人员、参加活动人员发放加班费等任何形式的现金补贴(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5.严禁以工作需要为名给工会专职工作人员发放通讯费、加班费、交通费、年终奖等任何形式的现金补贴或奖励。

  7.严禁擅自提高标准、超范围发放讲课费、裁判费、评审费、教练费、训练补助、演出补助、误餐补助等。

  1.各级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慰问职工、困难补助、帮扶救助等制度,但必须坚持一视同仁的原则,禁止按职务、级别定标准。对于制定的制度要按照“三重一大”规定程序决策,并向同级党组织报备后执行。

  2.使用中央和市级专项帮扶资金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助学救助的资金,严格按照《关于专项帮扶资金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准确确定救助范围和帮扶对象,确保困难救助对象在市总帮扶库中,禁止擅自扩大范围,提高标准。

  4.严禁在《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项允许范围以外的节日发放节日慰问品、现金补贴等。

  1.严禁用工会经费列支工会组织以外其他组织的费用,确需给予其他单位资金支持的情况,应按“三重一大”程序进行决策,并经同级党组织同意后执行。

  2.严禁行政挤占工会经费。不得用工会经费给职工发放书报费、洗理费、防暑降温费;不得用工会经费发放应由行政承担的各项奖励;不得用工会经费支付行政办公场所有关费用;不得用工会经费支付职代会(区域、行业职代会工作除外)、职工体检费、职工伙食费、职工食堂费用、职工丧葬费、离退休人员费用等应由行政列支的费用。

  3.严禁违反市总工会关于劳动模范、一线职工疗休养相关规定和要求,擅自扩大疗休养人员范围或提高标准;严禁组织到文件规定以外的地点进行疗休养。

  1.严禁工会财务不独立核算;严禁将工会经费在行政挂账。凡因特殊原因无独立工会账户的,其工会经费一律由上一级工会代管。

  2.严禁工会经费列支非本级工会应支付的费用,如用本地区(系统)工会经费为机关本部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等。

  9.严禁工会经费支出经济事项与内容不符、使用虚假,无明细,支出无明细、无发放记录或发放记录无本人或代领人签字,白条入账等不规范财务行为半岛·BOB官方网站。

  11.严禁购置固定资产不入账,固定资产不定期盘点,对于盘亏资产、报废资产不及时进行处理,不编制、不登记固定资产台账。

  2.严禁不将财政划拨工会经费计入拨缴经费收入;严禁将应计入收入的经费在往来科目核算,形成“小金库”。

  1.各级工会在严格遵守《负面清单》各项规定的前提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全总的要求,按照市总工会和本地区(系统)确定的工作任务,在服务中心工作和职工群众等方面,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敢于创新工作方法,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切实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充分发挥工会作用,真正成为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

  3.当《负面清单》与本地区(系统)党组织制定的有关文件、制度、规定不一致时,以本地区(系统)党组织制定的有关文件、制度、规定为准。深圳教资培训班深圳拉伽瑜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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